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由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临汾市环 境监控中心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 西鑫华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太原海纳辰科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赵钱垒 、李晓锋 、王亮 、贾午耀 、贺红官 、宋福胜 、路志军 、薛梦莹 、朱伟 、 谢明 、刘建晖 、张利琴 、郑亮 、杨青 、刘承伟 、李波 、刘强 、徐伟利 、杨帅 、高建华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99 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108323-2024。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境内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