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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由山西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

主要起草人 刘云董轶茹谢明张利琴王鹏赵洁王洪畅朱伟刘承伟王向东王启辉裴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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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4/T 2051—2020
发布日期
2020-05-18
实施日期
2020-08-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归口单位
山西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901-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5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的术语和定义、运行维护质量管理要求、运行维护质量控制要求和运行维护质量抽查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气态污染物(SO2、NOX、CO、HCl、NMHC)排放、颗粒物排放和有关烟气参数(含氧量等)连续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质量控制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刘云
董轶茹
王鹏
赵洁
刘承伟
王向东
谢明
张利琴
王洪畅
朱伟
王启辉
裴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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