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技术规范》由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临汾市环 境监控中心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 、 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利琴 、李晓锋 、邱文 、郑亮 、杨青 、张锐 、杜利明 、高小武 、王建锋 、范欣 、 宋福胜 、谢明 、刘建晖 、刘云 、贾午耀 、贺红官 、李天麟 、朱伟 、刘承伟 、徐伟利 、凌洪洁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99 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108322-2024。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境内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