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闽笋干》,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永安市林业局 、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省林业厅 、建瓯市林业局 、漳平市林业局 。
主要起草人 郑才平 、许国强 、张建华 、罗家基 、蔡为茂 、林振清 、吴继林 、陈瑞炎 、阙茂文 、陈仰德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20 植物栽培 |
备案号:109471-2024。
本标准规定了闽笋干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毛竹春笋为原料,经剥壳、蒸煮、漂洗、压榨、烘烤等工艺制成的笋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