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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公共汽电车及场站》由深圳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 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黄文雅徐志锋郭世亮柴卫平李森孙晓华晏军辉李晟春张旭东杨韬张纪欣刘华米尔古丽·买买提邓滨饶伟强董晓波雷秋菊何毅华侯吉炎许森荣张雄军刘继旭陈冰杨富龙刘朝伟刘燎原杨端午吕飞钟汉武吴志忠孙军胡广军刘路罗东民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112-2020
发布日期
2020-10-29
实施日期
2020-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归口单位
深圳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9763-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公共汽电车及场站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防范工作和管理。公共汽电车及场站反恐怖防范一般目标、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BRT)和有轨电车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黄文雅
徐志锋
李森
孙晓华
张旭东
杨韬
米尔古丽·买买提
邓滨
雷秋菊
何毅华
张雄军
刘继旭
刘朝伟
刘燎原
钟汉武
吴志忠
刘路
罗东民
郭世亮
柴卫平
晏军辉
李晟春
张纪欣
刘华
饶伟强
董晓波
侯吉炎
许森荣
陈冰
杨富龙
杨端午
吕飞
孙军
胡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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