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电站公用辅助设备运行规程 第2部分:气系统》由电力行业水轮发电机及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10)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滩水力发电厂 、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玉乐 、高峰 、胡顺波 、杜云华 、郑南轩 、马跃东 、李建豪 、方显能 、李凯 、覃涛 、徐维友 、黄国庚 、周昌虎 、农振昌 、王伟 、赵红标 、张晋境 、董峰 、李宁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89981-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6号 。
本文件规定了水电站公用辅助设备气系统运行操作、运行监视、巡视检查、维护及故障处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水电站公用辅助设备气系统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