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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仪器设备》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8.5-2023
发布日期
2023-01-04
实施日期
2023-02-01
全部代替标准
HJ/T 8.5-94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8063-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仪器设备在申请与购置、开箱验收与安装调试、使用(运转)、维修、改装、调拨及报废等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门)的生态环境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的生态环境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