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车运行管理规范》由甘肃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甘肃省平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主要起草人 张普及 、吕康乐 、李娜 、孟海霞 、聂国良 、王勇 、杨帆 、吕海霞 、郭婷丹 、魏 百合 。
备案号:130280-2026。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车(以下简称“应急监测车”)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及日常管理、 应急管理、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描述了记录与档案管理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大气、水等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中应急监测车的运行管理,不适用于辐射事故、海 洋污染事件、涉及军事设施污染事件、生物及微生物污染事件等应对工作中应急监测车的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