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研究》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
备案号:86978-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工作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科学研究档案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单位的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档案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