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固体废物焚烧》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备案号:84927-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焚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焚烧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本标准同样适用于自建固体废物焚烧设施的自行监测,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已规定的除外。 本标准不适用于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工业排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