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高通量基因测序仪》,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30 外科器械和材料 |
备案号:81483-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高通量基因测序仪的要求、试验方法、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半导体测序法、可逆末端终止测序法、联合探针锚定聚合测序法、联合探针锚定连接测序法、焦磷酸测序等技术为主要技术原理的并行测序高通量基因测序仪。本标准不适用于桑格(Sanger)测序为主要技术原理的基因测序仪。本标准不适用于全内反射显微镜、生物纳米孔、固态纳米孔技术等为主要技术原理的单分子测序的高通量基因测序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