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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手持和身体佩戴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对人体的电磁照射 人体模型、仪器和规程 第4部分:肢体佩戴的无线通信设备的比吸收率(SAR)评估规程(频率范围30MHz~6GHz)》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魏寰斌齐殿元林军张卫民孙绍滨孙尚平赵竞林浩余纵赢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D/T 1644.4-2020
发布日期
2020-12-09
实施日期
2021-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M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ICS 33.100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9178-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任何能够发射电磁场(EMF)、使用时按制造商描述的方式佩戴在四肢,且其发射部分距离人体不大于200mm的无线通信设备。本部分适用于工作频率范围在30MHz至6GHz的射频照射,也可用于测量肢体佩戴式设备的多个无线电发射源的同时照射。本部分不适用于发射或不发射的医学植入设备的照射评估。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魏寰斌
齐殿元
孙绍滨
孙尚平
余纵赢
林军
张卫民
赵竞
林浩

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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