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人体暴露于来自靠近人体头部和身体使用的无线设备的射频场的功率密度评估 第2部分:计算规程(频率范围6GHz~300GHz)》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 、上海同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齐殿元 、孙绍滨 、邹方竹 、陆洋 、夏瞻 、魏寰斌 、赵竞 、刘骁 、董加锐 、汤润森 、蓝江鹏 、李国庆 、杨磊 、康岛 、马文化 、王瑞鑫 、戴星 、邓照 、范广畅 、郭鹏 、徐海俊 。
备案号:95590-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8号 。
本文件中的规程适用于手持式和穿戴式射频发射通信设备对显著多数人群的暴露评估。这些设备可以具有单个/多个发射器或天线,设备工作时其辐射结构距离人体头部和身体不超过200mm。 本文件中相关的方案可用于确定在头部和身体附近使用的不同类型的射频发射通信设备与相应最大功率密度要求的符合性,这里的通信设备包括与其他射频发射或非发射设备及附件(例如皮带夹)结合使用的情况,以及嵌入衣服内的情况。本文件适用的工作频率范围是6GHz到300GHz。 本文件中包含的射频发射通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话、个人计算机、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设备中的无线电发射器,以及多频段多天线设备。 本文件的程序不适用于拟置入体内的设备或物体发射的或被其改变的电磁场的PD评估。 注: 需要评估6GHz以下频段的同时发射器的合成暴露时,SAR计算的相关标准为SAR计算的相关标准为IEC/IEEE 62704-1:2017和IEC/IEEE 62704-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