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手持和身体佩戴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对人体的电磁照射 人体模型、仪器和规程 第2部分:靠近身体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的比吸收率(SAR)评估规程(频率范围30MHz~6GHz)》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齐殿元 、林浩等 。
备案号:35344-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