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备案号:72025-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