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3部分:成品油和天然气销售企业》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公安部反恐怖局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保卫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管局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HSE与产业管理部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卫部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广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固耐特围栏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若平 、赵勇昌 、施巨岭 、李国华 、廖崎 、吴祥星 、杨玉波 、王新 、赵小兵 、张宗远 、周群 、杨羽 、杨东棹 、郑宇 、张建昌 、郝晓平 、乔旭烁 、刘文龙 、蒋世予 、闫鸣宇 、黄晓林 、石惠军 、张迪 、聂蓉 、季景林 、张凡忠 、苗寿波 、成云飞 、钟永强 、王雷 、彭华 、周慧敏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
备案号:70834-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8号 。
本部分适用于国内成品油和天然气销售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