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钢铁企业自备电厂副产煤气设施安全设计规范》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京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联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 、石家庄阀门一厂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社锋 、张建锋 、杨学海 、刘孝清 、韩敬军 、王仁标 、王小平 、张亚伟 、宋自新 、刘丽娜 、张晓亮 、路远 、陈飞州 、熊小超 、傅 、晓 、岑建孟 、姚莉丽 、张武青 、何琪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50 回收 |
备案号:71226-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2号 。
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以副产煤气作燃料的煤气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煤气净化输配系统的安全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