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行业标准《钢铁企业生产废水副产工业钠盐》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国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河海大学

主要起草人 周超童敏张若鹏李树庭龚逸山张雪凯熊斐仇金辉王霜傲邢洁杨帆杨本涛张啟龙胡康陈剑郝玉莹岳利涛鞠培海王姜维巴雨于经尧龚海晨张缘春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B/T 6503-2026
发布日期
2026-06-01
实施日期
2026-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H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010
77 冶金
77.010 冶金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7035-2026。

备案公告: 2026年第7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产生的副产工业氯化钠盐,规定了钢铁企业生产废水副产工业钠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组批与采样、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工业用盐的原料、添加剂以及直接作为融雪剂、建筑行业早强剂,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食用、饲料、水产品等领域。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周超
童敏
龚逸山
张雪凯
王霜傲
邢洁
张啟龙
胡康
岳利涛
鞠培海
于经尧
龚海晨
张若鹏
李树庭
熊斐
仇金辉
杨帆
杨本涛
陈剑
郝玉莹
王姜维
巴雨
张缘春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