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Toggle navigation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首页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
国际标准
国外标准
技术委员会
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行业标准-MH 民用航空
强制性
废止
行业标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主管部门为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1998-11-27
实施
于 1999-06-01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MH 3145.43-1998
发布日期
1998-11-27
实施日期
1999-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V55
国际标准分类号
49.100
49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49.100 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
主管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187-1999。
相近标准(计划)
MH/T 3011.13-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20243243-T-604 土方机械 碰撞警告和避免 第3部分:前进/后退的风险区域和风险等级
GB/T 23284-2009 缩微摄影技术 16mm和35mm卷式缩微胶片使用的影像标记(光点)
20231272-T-604 土方机械 碰撞警告和避免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37820.3-2019 船舶与海上技术 船舶安全标志、安全相关标志、安全提示和安全标记的设计、位置和使用 第3部分:使用原则
20242517-T-469 船舶与海洋技术 船舶安全标志、防火控制图标志、安全提示和安全标记的设计、位置和使用 第4部分:用于一般应急信息的逃生图标志
DB3709/T 024—2023 红色物业红色网格一体运行工作规范
DB3204/T 1034-2022 龙城红色驿站(龙城红色服务吧)建设指南
GB 19151-2003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