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
主要起草人
闵运文
、徐超群等
。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MH/T 3011.13-2006
- 发布日期
- 2006-12-08
- 实施日期
-
2007-04-01
- 全部代替标准
-
MH 3145.43-1998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V55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9.100
49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
49.100 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 |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 主管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行业分类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9192-2007。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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