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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由全国旅游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旅游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督管理司浙江省旅游标准化研究会宁波市旅游局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张海燕刘克智窦力群邹爱勇卢胜辉李浙闽励永惠朱必余程钢邵道良潘旭光徐蕙胡一俊胡斌张海英王一宁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LB/T 063-2017
发布日期
2017-08-15
实施日期
2017-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0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00 娱乐、旅游
归口单位
全国旅游标准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旅游局
行业分类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9851-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0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的基本要求,投诉处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制度建设要求,投诉受理的范围和方式以及投诉处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张海燕
刘克智
卢胜辉
李浙闽
程钢
邵道良
胡一俊
胡斌
窦力群
邹爱勇
励永惠
朱必余
潘旭光
徐蕙
张海英
王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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