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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在役试验 第2部分:泵》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 刘长亮曲昌明王晓江等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NB/T 20361.2-2015
发布日期
2015-07-01
实施日期
2015-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F69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2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20 核能工程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备案信息

备案号:50738-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核岛内泵的在役试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相关的具有应急电源的离心泵和容积泵。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设备: a) 为运行方便单独提供应急电源的泵; b) 作为其他部件的一部分由支架固定的泵,并经过充分试验验证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刘长亮
曲昌明
王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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