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家电服务维修企业经理人员岗位要求》由商务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海尔集团顾客服务经营公司 、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季晓健 、刘松 、汤鑫等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01 服务综合 |
备案号:52337-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号 。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家电服务维修行业的经理人员,包括家电制造、销售企业服务经营组织中的经理人员和家电服务经营者中的经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