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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医用电气设备—医学影像显示系统 第1部分:评价方法》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线设备及用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航天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主要起草人 邹元单旭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Y/T 0910.1-2013
发布日期
2013-10-21
实施日期
2014-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3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5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50 射线照相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线设备及用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行业分类

备案信息

备案号:42010-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2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邹元
单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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