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医用电气设备—医学影像显示系统 第1部分:评价方法》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线设备及用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航天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邹元 、单旭 。
备案号:42010-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