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医学影像显示系统 第1部分:评价方法》由 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SC1(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射线设备及用具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 、巴可(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艺卓显像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南京巨鲨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孟昭阳 、鲍雅晴 、金玉博 、王一非 、李树辉 、李陆伟 、王卫 、白鸽 。
20254411-T-464 正在审查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040 医疗设备 |
| 11.040.50 射线照相设备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2563-1:2009+AMD1:2016+AMD2:2021。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医用图像显示系统 第1部分:评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