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人工智能 安全治理 生成式人工智能图像检测服务系统能力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浪潮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石霖 、陈杰 、陈文弢 、张向征 、沈斌斌 、杨阳 、路晓明 、鲁银冰 、任海峰 、谷晨 、刘晴 、林冠辰 、落红卫 、赵杨 、邓佳佳 、庞韶敏 、孔令昊 、陈礼娟 、梁秉豪 、肖红梅 、冯小芳 、张博 、苏毅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备案号:106571-2026。
本文件规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图像检测服务系统的检测能力、管理能力和性能指标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研发与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图像检测服务系统的相关主体开展系统能力验收的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