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人工智能 安全治理 系统风险管理能力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前瞻人工智能安全与治理研究院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浪潮通用软件有限公司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呼娜英 、魏凯 、石霖 、毕马宁 、杨凡 、郭苏敏 、徐鹏 、曹汐 、吴庚 、苏宇 、曾毅 、乔玉平 、杨彤晖 、赵震 、马艳军 、包沉浮 、徐艺溦 、朱玲凤 、郭建领 、杨天驰 、落红卫 、蔡云飞 、邵帅 、骆意 、程健 、郝佳恺 、李宇婷 、柳嘉琪 、林冠辰 、杭月兰 、彭骏涛 、鲁恩萌 、孙凯蒂 、石文堃 、杨培培 、程前 、刘榕 、路宽 、孔维生 、顾方方 、谢金凤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备案号:107921-2026。
本文件规范了人工智能系统的组织建设能力、流程管理能力以及风险防护能力的具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研发与应用人工智能系统的相关主体开展风险管理的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