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人工智能 智能产品与服务 生成式人工智能总体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同盾科技有限公司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宽客进化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锘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蓝象智联(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洞见科技(雄安)有限公司 、南京新一代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浪潮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紫金(江苏)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流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零数众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信伦 、贾子萌 、武婷婷 、彭巍 、郭漫雪 、王煜炜 、经琴 、吴思奇 、李培 、黄翠婷 、杜华 、吴越 、落红卫 、刘颖 、赵军 、李艳 、奚瑜 、普艳红 、庞韶敏 、张溶芳 、李博 、张丹 、梁秉豪 、彭涛 、曹道刚 、齐园 、兰春嘉 、李帜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020 信息技术(IT)综合 |
备案号:107922-2026。
本文件规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总体技术框架、关键技术要求、技术能力要求、服务能力要求、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平台、能力和服务提供商,并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