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信息通信制造企业》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菱电机(中国)有限公司 、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都泰瑞通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郝昫 、卢春阳 、祁航 、杨吉双 、杨晨 、蒋京鑫 、刘家祺 、王华丽 、刘荣宽 、张姣姣 、蒋学锋 、赵一领 、李培 、井翔炜 、黄星皓 、魏庭玉 、吴春雨 、龚勋 、曹小燕 、钟亮明 、郭云峥 、方媛 、陈樱 、朱丽 、姜宇光 、王蕾 、张燕琴 、乔珍珍 、劳君杰 、夏梦君 、姜益民 、李小凡 、于海燕 、孙波 、董喜明 、倪悦勇 、董苏芮 、刘妍 、郑梦瑄 、周明千 、甘露 、丁雪 、谢书鸿 、葛永新 、王蕾 、付韫珒 、李婧 、章鹏 、姜益聪 、李莉华 、朱卫华 、魏成东 、陈雪康 、丁卫科 、赵晓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30 废物 |
| 13.030.10 固态废物 |
备案号:106139-2026。
本文件规定了信息通信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障等内容。温室气体核算范围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三氟化氮等7种温室气体的总和。本文件适用于信息通信制造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