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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麻醉和呼吸设备 被动湿化器》,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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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Y/T 1610-2025
发布日期
2025-09-15
实施日期
2026-10-01
全部代替标准
YY/T 1610—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1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10 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主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2555-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11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所谓“冷冒泡”或“冷传递”湿化设备(以下简称被动湿化器)的要求。本文件也适用于制造商预期连接到被动湿化器的那些附件。另外,集成到其他医疗设备中的被动湿化器应符合其他医疗设备标准的要求。本文件不适用于主动加热湿化器、加热呼吸管路或主动热湿交换器(HMEs)。本文件不适用于在吸气过程中将患者呼出的一部分水分和热量返回呼吸道,而不增加热量或水分的被动式HME,其要求在YY/T 0735.1和YY/T 0735.2中给出。本文件不适用于用来向患者输送液体的雾化器,其要求在YY/T 1743中给出。本文件不适用于通常被称为“房间湿化器”的设备或用于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的湿化器,或集成于婴儿培养箱中的湿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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