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储能电站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程》由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0)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河南九域恩湃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西安)环保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电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中电华创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光金 、董锐锋 、张景超 、王放放 、胡玉霞 、李博文 、万迪明 、杨益 、张云潇 、黄炜 、王立娜 、殷仁豪 、王强杰 、张小霓 、唐国鹏 、刘敏 、叶凌霄 、魏佳骏 、董龑 、郭阳 、郭志敏 、汪书苹 、程宜风 、郭季璞 、鱼小兵 、董兆一 、许勇毅 、于威振 、曲永 、胡志勇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101287-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储能电站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检修、退役阶段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内容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铅酸(炭)电池、液流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压缩空气、飞轮为载体的储能电站环境保护技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