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彭丹霖 、赵修江 、唐锡良 、王超 、陈永柏 、郑磊夫 、胡金 、俞士敏 、汪昱昆 、王小明 、王东胜 、邓均 、王鹏远 、汪洋 、张鑫 、于江 、张译匀 、王伶俐 、孙干 本文件主要审查人:汪毅 、谢施君 、邓智春 、宁文军 、罗彬 、蒋红 、李精华 、李翔 、张季 、邢伟 、李攀光 、占乐军 、谢欣 、聂锐华 、李鹏 、张防修 、郭庆超 、郭志斌 、陈在妮 。
备案号:98528-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
本文件标准规定了水电工程前期、建设期、运行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电站前期、建设期和运行期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小型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