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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核电厂退役放射性废物管理》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杨辉青余达万林力李志华周辰昊张金梁毅王国华张永康赵乾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NB/T 20714-2024
发布日期
2024-05-24
实施日期
2024-11-24
中国标准分类号
F65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2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20 核能工程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归口单位
中国核电发展中心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4506-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6号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正常运行后退役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其他堆型核电厂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杨辉青
余达万
周辰昊
张金
张永康
赵乾
林力
李志华
梁毅
王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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