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及产品评估方法 第4部分:机器同传系统》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南京新一代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声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理工大学 。
主要起草人 张学强 、董晓飞 、张丹 、曹峰 、王浩 、陆铁文 、柴华 、姚志鹏 、刘俊华 、张睿卿 、何中军 、吴华 、李笑如 、陈孝良 、李良斌 、屈少杰 。
备案号:92722-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2号 。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机器同传系统的评估、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