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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8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首钢总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沈钦义师莉栾燕戴强刘徐源许晓红邹扬朴志民宋欣顾林豪孟羽王晓宁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140736-T-605 已发布

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已发布标准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40736-T-605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60个月
下达日期
2014-11-19
标准类别
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H46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140.01
77 冶金
77.140 钢铁产品
77.140.01 钢铁产品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沈钦义
师莉
刘徐源
许晓红
宋欣
顾林豪
栾燕
戴强
邹扬
朴志民
孟羽
王晓宁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630-4:2012。

采标中文名称: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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