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2-17部分:自动控制式近距离治疗后装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 464(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委托TC10SC3(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分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2023-05-01。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设备制造厂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宋连有 、李明 、曾正华 、张成宝 。
GB 9706.13-2008 (全部代替)
20162745-Q-464 已发布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040 医疗设备 |
| 11.040.60 治疗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17:2013。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17部分:自动控制式近距离治疗后装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