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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手术照明灯和诊断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由 464(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067204-Q-464 已终止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手术照明灯和诊断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067204-Q-464
制修订
制定
下达日期
2006-07-14
标准类别
安全
组织起草部门
国家药监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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