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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委员会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行业标准-YY 医药
强制性
废止
行业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主管部门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00-01-31
实施
于 2000-07-01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Y 0319-2000
发布日期
2000-01-31
实施日期
2000-07-01
主管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无
备案信息
备案号:705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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