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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2-27部分:心电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 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委托TC10SC5(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分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2023-05-01。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张君岑建陶华赵扬冯广州周巧

目录

项目进度

修订了以下标准

GB 9706.25-2005 (全部代替)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当前标准计划

20162752-Q-464 已发布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7部分:心电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2752-Q-46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36个月
下达日期
2017-01-13
标准类别
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C39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5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50 射线照相设备
组织起草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分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张君
岑建
冯广州
周巧
陶华
赵扬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27:2011。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27部分:心电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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