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结构钢 第1部分:热轧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由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首钢总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师莉 、沈钦义 、栾燕 、朴志民 、刘徐源 、吴朝晖 、唐牧 、杨征 、李晓波 、钱亚东 。
GB/T 34560.1-2017 现行
77 冶金 |
77.140 钢铁产品 |
77.140.01 钢铁产品综合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630-1:2011。
采标中文名称:结构钢 第1部分:热轧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