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麻醉系统的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由464(国家药监局)归口,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德尔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医疗设备厂 、上海医疗检测所 。
主要起草人 丁德平 、李理 、顾大鹏 、傅国庆等 。
GB 9706.29-2006 废止
GB 9706.213-2021 (全部代替)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10 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13:2003。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麻醉工作台的安全专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