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建设规范》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教育局 、格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食安快线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华艳萍 、李云辉 、李萧玮 、李逸云 、陈喜红 、袁源 、刘鹏 、邱建中 、尚东方 、周飞 、孟凡辉 、程锦廷 、周华英 、张春红 、徐亚军 、林伟东 、王俊 、敬小波 、林利钢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20 质量 |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备案号:101248-2023。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学校食堂(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以及学生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