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学校食堂管理规范》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要起草人 徐加明 、杨立荣 、周鸣镝 、吴徐明 、郁卫丰 、丁洋 、严洪彬 、郭亦城 、施晓玲 、贾雅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116948-2024。
本文件规定了学校食堂的组织管理、主体责任、经营管理、设施设备、病媒生物防制、人员管理、过程控制、信息报告、营养管理、反食品浪费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南通市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等)、在通高校以及民办学校等各类学校师生餐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