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口岸传染病防控人员防护规范》由山西省口岸卫生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太原海关口岸门诊部) 。
主要起草人 王红 、闫鸿 、李君萍 、杨玉 、王文娟 、陈茜 、李晓宾 、杨永前 、丁三寅 、武志明 、董旭亮 、黄新 、司良燕 、李惠萍 、曹欣 、裴晓丽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备案号:98708-2023。
本文件规定了口岸传染病防控人员个人防护的术语和定义、防护装备、防护要求、手卫生及防护装备穿脱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口岸涉及传染病防控的卫生检疫人员,包括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等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