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国境口岸经消化道传播传染病防控技术规范》由 TC582(全国卫生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青岛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青岛海关口岸门诊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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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一)范围:本防控技术规范主要针对经消化道传播的传染病,是属于病从口入的疾病,病原体随排泄物(如呕吐物、粪便等)排出病人或者携带者体外,经生活接触污染了手、水、食物和餐具等途径进入体内而感染。常见的消化道传染病有细菌性痢疾、脊髓灰脊炎、伤寒、副伤寒、霍乱、副霍乱、阿米巴痢疾、各种肠道病毒感染(诺如病毒、轮状病毒、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等),细菌性食物中毒以及各种肠道寄生虫病(如蛔虫病、绦虫病、蛲虫病、姜片虫病)等。 (二)主要技术内容: 《国境口岸经消化道传播传染病防控技术规范》拟制定完成针对经消化道传播的传染病防控标准,主要包括:(1)风险识别与检测;(2)风险评估与预警;(3)风险处置;(4)应急处置等部分。 经消化道传播的传染病防控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经消化道传播的传染病风险识别与检测,经消化道传播的传染病风险评估与预警、风险处置,结果报告、应急处置、培训与健康教育、清洁消毒与灭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