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口岸传染病防控人员职业暴露处置规范》由山西省口岸卫生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太原海关口岸门诊部) 。
主要起草人 王红 、杨玉 、王文娟 、闫鸿 、陈茜 、张小玲 、李君萍 、李晓宾 、郭红丽 、穆贝莉 、丁三寅 、赵宇晨 、黄金红 、宋伟 、巩红霞 、高彩虹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备案号:98707-2023。
本文件规定了国境口岸重点关注传染病防控人员职业暴露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涉及国境口岸重点关注传染病防控的卫生检疫人员,包括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