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殡葬服务传染病防控要求》由 314(民政部)提出,委托TC354(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武汉市汉口殡仪馆 、中国殡葬协会 、厦门市殡仪服务中心 、北京市八宝山殡仪馆 、郑州市殡仪馆 、海口市殡仪服务公司 、泸州市殡仪馆 、玉林市殡仪馆 、新乡市殡仪馆等单位 。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 01.040 词汇 |
|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
2019年底新冠疫情暴发并席卷全球,截止2021年9月底全球新冠肺炎死亡人数超过460万人,我国感染人数达到12.6万人,死亡5696人,新冠感染的遗体在殡仪场所处理,卫生防疫制度不健全、消毒操作不规范、个人卫生防护意识不强都会导致遗体上潜在细菌的传播。
疫情期间,殡仪服务机构疫情防治工作和医院一样是疫情防治的一线,都直接关系到治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区域的防疫成果。
感染的遗体在殡仪场所处理稍有防疫不当,极有可能成为疫情的再次爆发点。
目前,各类传染性疾病,正在冲击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为做好殡仪场所的防疫工作,指导殡仪服务机构科学有序地开展各类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制定用于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开展防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显得尤为重要。
制定本规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时所指出的:“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民政部《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遗体处理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扩展延伸。
本文件的制订与实施,能规范公共卫生疫情突发期间殡葬服务机构传染病遗体的消毒、接运、火化等要求,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处置传染病遗体的协调管理、职工防护、环境消毒、卫生防疫,是科学处置高致病生物污染源(传染病患者遗体)的基本措施,确保病原微生物不扩散、保证疫情中的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好广大殡仪职工卫生安全,使殡葬服务工作达到社会认可。
本项国家标准的成功制定,既会成为整个殡葬行业标准体系的先导,对后续相关标准的制定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同时也会成为联系民政部、卫健委和公安部标准体系的重要枢纽,为后续开展各部委间交流提供标准支撑。
本文件从基本要求、区域防控、服务提供、应急处置几个方面较为系统的阐述了殡仪馆疫情控制的方法,结合具体的殡葬服务流程进行疫情的控制,适用性较强。 (一)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管理。 (二)主要技术内容: 规定了殡葬服务机构在面对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 规定了殡葬服务机构在面对疫情防控的区域管控措施。 规定了殡仪服务机构在不同程度风险地区下的防护要求。 规定了殡仪服务机构在进行业务服务提供过程中的要求,包括:接到报告、服务准备、手续交接、遗体转运、遗体火化、骨灰移交安葬祭扫、信息管理、消毒处置等。 规定了殡葬服务机构在突发应急状况下的处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