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徐文帅 、杨朝晖 、邢巧 、吴晓晨 、周羽化 、胡珊瑚 、邱子珂 、谢文晶 、谢荣富 、 冼爱丹 、宋雅婷 、曹小聪 、武亚凤 、李晨 、赵锴 、林树勋 、符厚佐 、刘建卓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
备案号:100553-2023。
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餐饮服务单位烹饪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也适用于产生油烟排放的食品制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本文件不适用于居民家庭烹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