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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核电厂周围环境气溶胶中总α、总β分析操作规程》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主要起草人 温莉琴何喆陈永伟黄丽华高一弘周忠阳黄菁华林珂王艳飞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2063-2022
发布日期
2022-08-08
实施日期
2022-11-08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15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20 环境空气
归口单位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1983-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用灰化/厚源法测定核电厂周围环境气溶胶中总α、总β放射性的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包括方法原理、试剂和设备、样品采集、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结果表示、准确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周围环境气溶胶常规监测中总α、总β放射性的分析,其它核设施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温莉琴
何喆
高一弘
周忠阳
王艳飞
陈永伟
黄丽华
黄菁华
林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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