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核电厂周围环境空气中全氚分析操作规程》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林明贵 、黄菁华 、高一弘 、池利生 、朱奇健 、温莉琴 、胡丹 、钱震 、黄聚聪 、王慧平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20 环境空气 |
备案号:91982-2022。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周围环境空气中全氚的分析操作规程,包括方法原理、试剂与设备、样品采集、分析步骤、结果计算与表示、准确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周围环境空气中全氚的采样、样品前处理与分析。对于其它核设施周围环境空气中氚的采集与分析,也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