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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核电厂周围环境空气中全氚分析操作规程》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林明贵黄菁华高一弘池利生朱奇健温莉琴胡丹钱震黄聚聪王慧平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2062-2022
发布日期
2022-08-08
实施日期
2022-11-08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15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20 环境空气
归口单位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1982-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周围环境空气中全氚的分析操作规程,包括方法原理、试剂与设备、样品采集、分析步骤、结果计算与表示、准确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周围环境空气中全氚的采样、样品前处理与分析。对于其它核设施周围环境空气中氚的采集与分析,也可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林明贵
黄菁华
朱奇健
温莉琴
黄聚聪
王慧平
高一弘
池利生
胡丹
钱震